问题 | 银行对帐的操作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银行对账步骤: (一)银行对账期初录入:出纳管理——银行对账——银行对账期初——选择科目确定——选取该银行账户的启用日期——输入单位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的“调整前余额”——点击“对账单期初未达账”——增加——录入对账单期初未达账——保存退出后点击“日记账期初未达账”——增加——录入日记账期初未达账——保存退出 (二)银行对账单录入:出纳管理——银行对账——银行对账单——选择科目——增加——录入银行对账单 (三)银行对账:分为自动对账、手工对账两种对账功能。一般情况下,先实行自动对账,再进行手工对账,用来自动对账的补充。 1、自动对账:出纳——银行对账——选择要进行对账银行科目、月份——确定,进入对账界面,左边为公司日记账,右边为银行对账单——对账——录入对账日期及对账条件——确定后进行自动银行对账 2、手工对账:自动对账后,可进行手工调整(注意“对照”功能使用)双击标上两清标记,“检查”功能检查对账是否有错。 3、取消勾对:“取消”按钮。 (四)余额调节表:出纳——银行对账——余额调节表——选中查询的科目上——查看或双击该行——查看该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详细”按钮显示详细情况 (五)进行核销:对账平衡后,可将这些已达账项取消,即进行核销。出纳——银行对账——核销银行账 综上所述,对账工作是会计基础工作,同时也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方法,我们要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特点及外部环境,制定出一整套具体切实的对账工作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依照本法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随时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监督时,检查监督人员应当出示合法的证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合同和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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