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海外法院承认才能调取跨国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调取跨国证据时,是否需要海外法院的承认,取决于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符合相关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的规定,则不需要海外法院的承认;如果没有相关规定,那么需要按照海外法院的要求进行认证。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需要调取境外的证据,应当提交证明该证据的出具机关为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涉外条约和协定对证据调取程序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根据涉外法律关系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外国法院、外国仲裁机构协助收集证据。经外国法院、外国仲裁机构协助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在证据收集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的范围内予以采纳。 总之,在调取跨国证据时,需要遵循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有效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