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认购书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1、解决认购书纠纷比较方便的办法就是先协商处理,发现问题的时候,找开发商协商处理。或是按照合同的违约处理意见进行解决。 2、在协商以及违约处理意见无法解决事情的时候,就要向法院申请仲裁,但是这样的事情事情仲裁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事情仲裁,才有申请仲裁的必要。 一、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买方应该怎么办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这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当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比较明确,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者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消协投诉应当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虽然消协的决定对双方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对开发商的社会形象会产生影响,因此这种方法会有一定效果。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涉及中介机构收费、购房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包括购房者)可以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协议,约定了争议的处理方式,如未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根据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 5、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 6、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诉讼讲求证据,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 二、买商品房发生定金纠纷如何处理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三)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四)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三、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 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 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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