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居乱扔垃圾有没有什么部门能处理 |
释义 | 邻居总往自己家门口乱扔垃圾的,当事人可以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举报,由环境卫生部门责令停止乱扔垃圾行为,并给予罚款的处罚。 一、个人乱丢垃圾处罚规定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进行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民法典成立业委会新规 民法典成立业委会新规有以下内容: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城管执法第一次就扣罚合理吗 是合法的。这并不违法。依据如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拓展资料:市管理执法办法》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而制定的部门规章,共8章42条,执法范围包括住建、环保、工商、食药、交管、水务等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该办法填补了此前20余年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的缺位。《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3月30日正式出台,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执法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