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 |
释义 |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于联合投标可作以下理解: (1)联合体承包建筑工程的联合各方为法人。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资质较低的一方借用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的名义取得中标人资格,造成中标后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现象的发生。 (2)联合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成的可靠性。 (3)联合体是自愿组成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属于投标人自己的事情,是否组成,如何组成完全由投标人自己确定,招标人不能强迫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4)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名义进行投标,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签订合同是指联合体各方均应参加合同的订立,并应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相连带责任。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则以联合体内各方订立的合同为依据。 (5)联合体共同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一、资质不同的企业承包的工程有什么区别 资质不同的企业承包的工程有以下区别: 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自行承担所有工程,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 2、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按规定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施工单位承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自行建设所有承包项目,也可以将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规定条件划分,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也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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