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标转让过程中可不可以使用 商标转让过程中不能继续使用。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不再享有独家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受让人享有商标权,商标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商品交易文件上使用该商标,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的,是违法的。 二、商标由公司转给个人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