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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