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名字错了一个字办理流程 |
释义 |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可以由夫妻一人带上二本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更改使结婚证上的姓名,使结婚证和户口本上姓名一致。 一、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有几种情况 1、未婚 户口本上显示的婚姻状况是未婚,意思就是这个人还尚未结婚,在法律上是单身状态,实际上可能是单身,也可能正在恋爱中,只要没有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户口本上都是显示未婚,哪怕已经订婚或者办了酒席的新人也是一样的。 2、已婚 已婚就是指已经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那么在户口本上就是已婚的婚姻状况,这是证明两个人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标志。 3、离异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显示离异的话,意思就是夫妻已经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只是分居、闹离婚、吵架冷战等情况,都是不属于离异的,一定要正式办理了手续,拿到离婚证,户口本上才会有离异的状况显示。 4、丧偶 丧偶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因为种种原因丧失生命,而另一方仍然健在的情况,就可以根据另一方的死亡证明去办理户口本婚姻状况的变更,注意这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已经离婚了或者还未结婚的时候,一方因故去世,那么另一方就不算丧偶。 我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国家,不允许重婚,所以可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分别是未婚、离异和丧偶,也就是个人感情状况必须是单身,已婚人士是不可以再次结婚的,除非在法律上结束上一段婚姻关系,那么才可以再次办理新的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2、两人近期大两寸合照三张。 3、离异的人要带上离婚证。 当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有关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如;离婚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结婚证丢失补办流程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三、上户口父母不带上可以吗? 孩子出生以后,父母要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和上户口即办理户口登记。孩子的出生证明由接生的医院开具。在女方提交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资料后,医院会在出院时发放孩子的出生证明。而上户口则需要到公安局户籍登记部门办理,并且需要父母双方同时到场,一同办理。根据通常情况,办理孩子上户口事宜,需要到公安局户籍登记部门进行预约登记。由于互联网的发展,现在基本上可以网上预约、微信预约和现场预约。预约好了时间,父母双方按照要求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资料亲自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有的户籍登记机关可以当场办理上户口事宜并出具户口本,有的则需要先收取资料后另行安排时间领取户口本。如果是先收取资料,之后过一段时间领取户口本的,可以只要父母一方前往领取即可,不需要父母双方到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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