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工资调整方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全军和武警部队工资再次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团以上干部在原有基础上普调1500元,团以下军官在原有基础上普调1000元,基层营连职军官(主官包括排职)岗位补助分别为600元、500元、300元,基层副职不享受补助;士官在原有基础上普调400元,义务兵(士兵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在原有基础上普调200元;藏区部队军官团以上普调2000元,团以下普调1500元,海拔在3500米以上的地区,不分职务一律在新标准上再补助500元;执行新标准后,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八一、十一”五个节日,每次发放节日补助1000元;驻京津沪渝部队军官在新标准上增发500元,士官增发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六十三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国家建立与军事职业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军人待遇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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