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 |
释义 |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不能被再次利用或回收的垃圾物品,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卫生纸、湿巾、烟蒂、玻璃、陶瓷、金属制品、纺织物、泡沫塑料等。 这些垃圾物品通常不允许直接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或其他垃圾桶中,而需要单独投放到专门的不可回收垃圾桶内。 不可回收垃圾具体包括: 1、厨余垃圾是指家庭、餐厅等食品加工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菜叶、菜根、果皮、骨头等有机废弃物,这种垃圾若被直接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内,容易引起腐烂发酵,产生浓烈的异味、有机酸及细菌,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2、卫生纸、湿巾等属于生活垃圾,这些物品主要由纤维素组成,不具有再次利用的价值,同时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仅适合作为不可回收垃圾投放; 3、烟蒂是由烟草纤维、纸张等构成的,其中含有大量的有害化学物质,如尼古丁、苯酚、氰化物等,严重污染环境,也容易引起火灾,因此应单独投放到不可回收垃圾桶内; 4、玻璃、陶瓷、金属制品等通常是不可回收垃圾,因为这些物品的再次利用价值较低,同时部分物品尖锐、锋利,会对垃圾分类人员造成伤害; 5、纺织物、泡沫塑料等属于生活垃圾中的类别,虽然其中部分物品可以被回收利用,但这需要先进行严格的清洗和分类,因此这些垃圾建议直接投放到不可回收垃圾桶内。 综上所述,不可回收垃圾是指不能被再次利用或回收的垃圾物品,主要包括卫生纸、湿巾、烟蒂、玻璃、陶瓷、金属制品、纺织物、泡沫塑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五十条 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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