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
释义 | 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1、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法律概念。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劳动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劳动合同关系; 2、但是,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 3、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因此,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生效的时间始于合同签订之日; 4、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鉴证或公证的,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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