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2013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草拟的《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第四项明确“被保险人猝死”属于除外责任。“对于猝死到底赔不赔偿,主要认定的标准是,到底是意外还是疾病引起的,这个认定是由医院来做。”,在业内,一般都认定“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