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省级森林火灾事故立案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四川省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放火毁林立案标准:凡放火烧毁森林或其他树木的,应当立案,其中烧毁森林20亩以上,或者损失1000元以上,造成重伤、死亡的重大案件;烧毁森林200亩以上,或者损失1万元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2、火灾毁林立案标准:火灾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树木10亩以上,或者损失500元以上,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立案;1000亩以上,或者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亩以上,或者损失50万元以上,死亡10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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