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现役军人。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重庆轨道交通。 3、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六十五周岁的老人持有效证件,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工作日早高峰七点半到九点购票乘车,其他时段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4、一级二级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办理免费卡,凭卡免费乘车。三级四级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办理爱心优惠卡半价乘车。残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 5、身高一点三米(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轨道交通,若为学龄前儿童须有人监护陪同方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