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户籍人口是指在其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常住人口小于户籍人口的有利影响具体如下: 1、常住人口小于户籍人口的地区人口流动少,城市发展压力小; 2、常住人口小于户籍人口的地区也意味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小,有利于河南省政府经济压力的缓解; 3、常住人口小于户籍人口的河南地区对外来企业、创意产业、科技创新等更加开放,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发展。 由于人口流入流出,二者存在差距。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综上所述,住人口明显少于户籍人口,这说明这个地区的一部分人口常年不在本地,而不在本地,最好的说法就是该地经济不发达,部分人口常年在外打工。 年轻力壮的在外打工,剩下的就只有老人和留守儿童了,投资农业是最好的选择,可以选择特色乡村振兴,打造农村特色生态农业品牌。发展农业旅游和打造老家休闲观光农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