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第一次去检察院干嘛 |
释义 | 取保候审第一次去检察院是去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 取保候审每个阶段都需要办理吗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的,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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