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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