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 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狭义的政府机构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部分国家机构,在中国,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