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免一补的内容及标准 |
释义 | “两免一补”的内容: 国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一补”。“两免”,即:1.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小学年生均650元,初中年生均8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助公用经费,100以下小规模学校按100人计算)。2.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直接发放到人。 “一补”,是指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年生均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500元,初中年生均625元。 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申报程序: 1、组织希望获得“两免一补”资助的贫困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2、组成由学校、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两免一补”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根据分配的名额,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3、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其家庭贫困程度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 4、学校公示无异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第三条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含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贫困面由各省(区、市)重新确认并报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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