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见面的男女双方双方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被判决准予离婚,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