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单位部分员工没有取得年度《 个税 证明》,请您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联系地址是否正确。每年2-3月期间,税务机关会集中寄出上一年度的《个税证明》。可能您的《个税证明》还未寄到,请耐心等待。如到三月底还未收到,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您可向扣缴单位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方式)。 2、“税款所属期”的含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个人所得税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征(2007)13号]的规定, 本年度打印《个税证明》上的“税款所属期”与纳税人在会计年度取得所得所属期是一致的。 3、《个税证明》上的姓名、 身份证 号、邮编地址差错问题。可能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局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误。建议您先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并委托相关部门至主管税务机关更正错误信息。 4、《个税证明》上的所属期有缺漏问题。造成所属期缺漏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如扣缴义务人未及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或已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但税款未在当月及时入库。建议您首先与扣缴企业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如再有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5、关于税务局出具的《个税证明》与实际 工资 条显示不同的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税务机关目前接受的是扣缴义务人报送的信息,年度《个税证明》的税款数据为截止到打印日已成功上缴至国库的税额。如发现税务机关开具的《个税证明》与单位实际扣缴的数据有差异,建议首先可以与扣缴单位相关部门(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核对,如再有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