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调查令必须配合。法院调查令属于法律赋予法院调查的权力,任何人和组织都应当予以配合调查。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如果法院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取证对方不配合的话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律师调查取证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接受委托承办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时,可以依法自行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自然人婚姻登记、配偶基本信息、收养登记等信息,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自然人人身、财产等险种的投保信息; (三)企业股权结构、经营资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名单、出资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个体工商户等信息; (四)自然人或者单位名下不动产及不动产交易、登记、抵 押、查封等信息,自然人或者单位名下船舶、航空器等财产权属登记、抵押权登记、查封等信息,自然人或者单位名下机动车登记信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信息; (五)自然人或者企业公共信用信息; (六)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七)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企业资质等信息,项目立项、备案等信息,项目规划许可、用地性质规划及审查意见等信息,项目竣工、验收等信息,涉案标的物的规划许可等信息; (八)集体土地征收、流转等信息,国有土地性质变更等信 息; (九)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师执业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十)其他与承办的法律事务具有关联性或者有调取收集必要性的信息。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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