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行为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一、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情况是如何的 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情况是: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有特殊情况;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如果可以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对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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