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拟制血亲兄妹能结婚吗 |
释义 | 拟制血亲兄妹一般不可以结婚。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即使结婚了,该婚姻关系也是无效的。 一、直系亲属主要包括哪些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 我国对亲属的界定主要存在二分法和三分法两种模式。二分法将亲属分为血亲和 姻亲。三分法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即夫妻,是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互为配偶的亲属。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也是血亲和姻亲产生的源泉、基础,在亲属关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根据血缘的来源不同,血亲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 自然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先,因出生而形成的具有真实血缘联系的亲属,如父母与 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伯叔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子女等。 法律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具有同等的权利 义务的亲属。此种血亲不是因出生而形成的,是由法律设定的,因此又被称为法定血亲。 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如,儿媳与 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丈夫与妻子的兄弟姐妹、妻子与丈夫的兄弟姐妹。根据姻亲间联系 的环节,姻亲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以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二、想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有哪些法律证据 首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效的。其次、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养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三、成年了,父母要与我断绝父子关系,可以吗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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