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金支付期限规定:租赁期不满1年时,租金在租期届满时支付;租赁期1年以上时,每届满1年支付一次,剩余不满1年的在租期届满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2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支付租金的合理期限如下: 1、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如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为6个月,则承租人应当在6个月届满时支付全部租金; 2、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确定法律文件中722条合理期限的具体时限 根据法律文件中的规定,722条合理期限的具体时限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确定合理期限的长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当事人的权益保障等。因此,无法简单地给出一个固定的时限。在实际操作中,法律专业人士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先例进行判断。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合理期限的支付租金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且没有正当理由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确定合理期限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