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青春损失费是不是要赔钱嘛?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原因有如下几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你好,打墙,派出所找当事人,当事人不想赔钱,该怎么办? 对方打死人不肯赔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定义、量刑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能力赔偿,可以搜集保留相关证据,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把索赔的权利固定。 你好云律师,我想问一些问题,因为吵架的女人要自杀,我是不是违法了? 自杀不属于犯罪,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刑拘。但如果自杀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的,要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住酒店厕所堵了要赔钱吗? 住酒店厕所堵了不用赔钱。做为收费性服务行业,必须向每位支付租费入住者,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设施。酒店对其服务有提供修理,保障的义务。在入住时的费用已经包括了使用费等,但如果是故意的行为,导致马桶堵塞,就有赔偿责任。。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打,起诉,对方不赔钱怎么办? 对方打死人不肯赔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个人打一个人,打伤了,围观的人要赔钱吗? 三个人打一个人,如果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仅造成轻伤、轻微伤的,应受行政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已经是刑事犯罪,检察院可以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提起公诉。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首要分子对犯罪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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