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事案件采用四级两审制度,即我国法院分为四个等级,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可能会被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管辖省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管辖国的刑事案件,以及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次审理,二审之后就不能再上诉了,二审就是终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