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病不能到场房产过户方式如下: 1、可以委托办理过户; 2、房主因病不能自理,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过户手续,代替老人签字办理过户,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如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如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7、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综上所述,如果某一方确实无法到场,那么可以要求委托人去办一个房产交易授权的公证 ,授权能到场的一方代为行使权利,这样就可以由其中一个人出面完成房产交易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