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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里办宁波共济账户怎么划入?
释义
    法律分析:1.首先安装好浙里办后,点击打开浙里办app
    2.点击首页,输入家庭共济后点击搜索,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项的“在线办理”。
    3.在用户须知页面,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后点击“进入办理”按钮。
    4.在 情形选择 页面 选择 家庭共济 选项 点击确定按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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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