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不孝顺去哪去告状 |
释义 | 儿子不孝顺可以去法院或者公安告状,但也要看具体情况。 1、本案属于赡养纠纷。 2、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予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 4、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6、本案中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出席审判,可以请求法庭缺席判决,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怎样确定女婿是否有赡养义务 女婿没有赡养义务。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父母什么条件才符合被赡养 父母六十周岁以上达到赡养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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