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释义
    年来,城管局坚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亮点打造为抓手,以垃圾治理为重点,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狠抓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助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建设美丽乡村打下坚实的基础。生活垃圾实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街压缩、县转运处理”模式运作。该局负责对各镇、街道生活垃圾进行专业化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2: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