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性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合同性质指的是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合同按性质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 一、什么样的合同中才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的,即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且并非所有双务合同都自然适用先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双务合同按照其性质,双方应同时履行其债务,但因当事人作了特殊约定,而产生了先后履行顺序。这类合同具体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合同、企业经营合同、借用合同、工程建设合同、运输合同等; 第二类,因合同本身的性质或法律规定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合同无需当事人约定,本身即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储蓄合同、保险合同、跟单信用证买卖合同等; 第三类,按照商业习惯或惯例而有的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如航空客运合同等。 二、借款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人民不是我国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则使用外币。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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