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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党支部换届选举问题
释义
    在正式选举时要按应选人数进行报票,多于应选名额的票作废。这样,得票超过半数的人不会多于正式候选人的名额,所以,也就不存在以得票多少或工作需要来决定谁为正式候选人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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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