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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如何办理
释义
    农村危房改造办理流程:
    1.农户自愿申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低保证、贫困户证明)、农村房屋鉴定结论、
    审核审批材料、公示照片(含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房屋照片(危房照片、改造中照片、房屋竣工照片,每张照片必须有户主正面照)。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农户信息在村公示栏公示满7天后,无异议的以村委会名义上报镇(办)。
    3.镇(办)审核:镇(办)实地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再次公示后,上报县建设主管部门。
    4.县级审批:按照镇(办)上报申请危房改造农户名单,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公布名单。
    5.资金发放县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各镇(办),各镇(办)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中。
    农村宅基地多年不住倒塌,村里可以收回吗?
    农村宅基地多年不住倒塌,村里无权收回。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其使用权依照法律要求分配给集体成员无限期使用,只要满足宅基地使用权利人的分配条件,且按规定建造了宅基地房屋,理论上不管是否有人居住,该宅基地都不会被收回,除非是国家有征收需要的或者因地方建设规划的要求不能改建的。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所以宅基地不住村里无权收回。
    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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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3: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