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转让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商标转让时一般存在三种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合同转让是双方协商后签订合同即可完成转让。继受转让是商标所有人死亡之后,可由其继承人继续行使商标的使用权。而行政命令转让主要发生在公有制国家。 一、自然人死亡商标如何转让 自然人是商标权人时,自然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商标权,继承人取得商标权后,转让商标权的,签订转让合同,办理转让登记。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注册商标转让后会不会发新证 注册商标准让后是不会再发新证的,只是对于商标信息变更之后,会给与相应的证明。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中的部分信息,不管是文字还是徒刑等,都是应该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的商标来对待。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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