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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签订合同后买方不买了
释义
    法律分析:在已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买方后悔了,不打算继续履约,那么买方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都算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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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7: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