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哪个更好,这个问题实际上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做好安排,完全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正所谓“好合好散”,前提是对协议的内容和可操作性完全具有把握。 但实践中,情况十分复杂,有些约定看似“合理” 却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一方为了达到离婚或多得财产等目的对对方进行欺骗的行为十分多见。双方协议离婚以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或者一方私自转移财产使对方无法实现权力等等,此时,离婚协议并不能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一方要起诉到法院确认协议效力,法院确认有效后方可据此去申请强制执行。 为能使离婚及相关问题一次性彻底解决,避免离婚后的纠纷,建议没有十足把握的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 首先,诉讼离婚并不必然伤和气,如果双方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直接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其次,由于法官的参与,一方当事人不会随意因对方不懂法律而要求多占财产或存在其他欺诈行为。 无论哪种方式,都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离婚争议,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