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去掉,可以撤销的,离婚登记可撤销的条件:(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二)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