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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改革开放的三个阶段分别为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第一阶段,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是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的时期。这一时期找准了改革的两个突破口,即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改革和兴办经济特区,从而使改革开放迅猛发展。建立沿海开放城市:深圳、珠海、汕头、厦门。
    第二阶段,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是邓小平理论逐步展开并形成轮廓的时期。十三大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概念。邓小平南方谈话,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三阶段,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是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形成理论体系的时期。十四大报告指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邓小平思想被写入党章,承认私有经济的地位,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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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