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构成强奸罪的主体是为男性,若是其中具有妇女进行参与纵容他人强奸其他女性的,则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因为女性无法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有可能涉嫌其他犯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一、猥亵罪和强奸罪的定义不同: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二、强制猥亵与强奸的区别是什么?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