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内容 |
释义 | 申请人及成员资格 1.高级职称申请人未超项。 2.申请人是中级职称硕士有推荐函,在职博士有导师同意函,在站博后承诺函等。 3.青年基金申请人年龄; 4.申请人及成员不存在超项情况(高级职称者在研项目数≤2) 5.申请人未承担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未申请当年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基本信息 1.如有申报联合基金、专项基金等项目时,需按规定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 2.申请代码的选择必须准确。尤其是医学类. 3.研究期限填写准确(青年:2016.1-.12,面上2016.1-2019.12,重点2016.1-2020.12) 4.工作时间不宜太长(参考值:主持人≤10,高级≤5,中级≤6,研究生≤10) 5.*合作单位不能超过两个,加盖法人公章,附合作协议及经费分配。 6.个人简历(含主持和参与者)先下载模板,填写完成后上传,务必参照模板格式填写。尤其注意以下两点: (1)教育经历,务必填写导师姓名。 (2)曾使用证件信息,是指作为申请人和参与者在往年获批的基金中曾经使用过不同于本次申请中使用的身份证件时,需做说明。请注意:一是往年的基金是获批的,二是证件类型不同(如身份证与护照、军官证等),而非证件号码不同。 资金预算表 1.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填写资金预算表,备注不得为空。我校申请项目大多为定额补助式,预算表无需学校和财务盖章。 2.设备费:请分清设备购置、试制与改造的区别。 3.会议费:指我方组织和主办的会议,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请在差旅费中编制。 4.预算说明书: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将预算表中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做个详细说明,二是列明与合作单位的经费分配情况。 正文 1.年度研究计划:起止时间务必与信息表中的研究期限一致。 2.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 3.完成基金情况:已结题需按要求附说明及成果列表。 4.资金预算说明:可在预算说明书的基础上适当简化。 研究成果 1.2010年1月1日后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 2.请按系统提示在基金委成果在线系统中收集。 3.参与人的成果收集,请先在成果在线系统中建立自己的项目组,然后进行收集。 4.共同第一作者均加注“#”字样,通讯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均加注“*”字样。 5.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 附件 1.合作研究协议书(电+纸) 2.各类项目均需提供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PDF文件(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 3.奖励证书扫描件 4.专利书扫描件 5.受邀做国际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扫描文件 6.中级职称有推荐函,在职博士有导师同意函,在站博后承诺函、兼职人员的聘任合同等(电+纸) 7. 对于医学及生命科学类涉及伦理学范畴的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伦理委员会证明(电+纸)。 一、为保证项目资助工作的公正性,须遵守以下回避规定: 1. 自然科学基金委专职和兼聘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 2.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回避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兼聘人员、同行评议专家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的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 4.专家评审组成员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兼职专家当年是申请项目负责人时,不得出席与该项目有关的评审会议。 二、为切实保护申请者和评审者的权益,参加评议、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须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者的研究内容; 2.不得泄露同行评议专家姓名和单位; 3.不得泄露评议、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 法律依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 第八条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 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二) 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并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第九条海外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合作研究项目不受第八条第二款限制,但须有我国内地合作者和项目依托单位。我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条申请者须按各类项目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申请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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