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图片已删除 仍然要赔偿 |
释义 | 即便删除,一样还要承担责任,只要著作权人保留了公开该文章的证据,仍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过,及时删除侵权文章,属于民法上主动停止侵害的行为,有助于减少侵权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相对而言,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随之减轻。 图片侵权是指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包含17类人身权和财产权。典型的人身权如署名权,微博、微信中使用图片所涉及的主要财产权,如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2款规定: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则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网络图片侵权处理 (一)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二)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三)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 著作权法 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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