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船长的安全责任: 1.负责全船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完全熟悉公司SMS; 2.激励所有船员遵守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发布相应的简明命令和指令,如船长常规指令、船长夜航指令等; 4.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 5.定期复查SMS,并向指定人员和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二、船长的权利: 1.为保证SMS正常、有效运行,船长有权发布认为必要的命令和指令要求船员执行,船员均应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长有权要求获得公司岸基的支持; 3.当人员、环境、财产受到威胁时,船长有绝对权利为了保证安全和防止污染,根据其专业判断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并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援助以履行其职责。 4.对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舶所有人下达的违法指令,或者可能危及有关人员、财产和船舶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指令,可以拒绝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三十五条 船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船员、旅客和其他在船人员都必须执行。船长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船舶和在船人员、文件、邮件、货物以及其他财产。 第三十六条 为保障在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船长有权对在船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船长采取前款措施,应当制作案情报告书,由船长和两名以上在船人员签字,连同人犯送交有关当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