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物权期待权 |
释义 | 物权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将由可能取得与实现权利。期待权可发生于财产权之上。财产权包括债权、物权等权利。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对其购买的物品在获得完全的所有权之前享有的权利就是期待权。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的条件: 1、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 2、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如果第三人通过善意的方式取处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并且第三人已经实际占有该不动产的,法院不得对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 3、而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要求排除执行的,法院是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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