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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使用权房出售网
释义
    

法律客观:
    


    《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第九条差价换房不得造成差价换房双方当事人新的居住困难。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换房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法人、其他组织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但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除外。
    

法律主观:
    


    上海使用权房户口规定:使用权房的购买受到户籍限制,也就是说,只有上海户籍的市民才可以购买。其次,使用权房产权不属于个人,不能向银行抵押,房款要一次性付清,不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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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4: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