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在多少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
释义 | 25度以上。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坡耕地开垦极易引发水土流失,特别在15度以上的顺坡开垦方式,25度以上开垦造成水土流失的几率100%,因此25度以上为严格禁止开垦坡地,15~25度为保护性开垦,宜采用横坡耕作或梯田耕作,并辅助等高篱、田埂保护等植物措施。 坡耕地是指分布在山坡上地面平整度差跑水跑肥跑土突出作物产量低的旱地。主要特征“坡地”的概念,一般是指6~25°之间的地貌类型(开垦后多称为坡耕地)。坡耕地的存在严重制约旱地作物产量的大幅度提高。 关于坡地的开发问题历来就存在着巨大的争议。又有人认为“坡地”尤其是15°(大于25°常称为陡坡耕地)以上的坡地只能以造林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为主。 它的比例大小反应的是一个地区水土流失的一般状况,一般这种土地是宜草宜灌木的,不宜大规模耕作,而耕作比例越大,水土流失越严重,生态环境也就越恶劣。 相关政策: 1、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1年6月29日发布并施行。 2、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在禁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3、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的,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十八条 第二款 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第二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