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2020年4月起,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请全市广大离退休人员周知并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统筹安排,疫情期间尽量错峰到银行领取养老金,以降低风险,确保安全。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全青岛市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这次调整,1-6月份新增的养老待遇将于6月底前划入企业退休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发放账户中,从7月份起新增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1、市必须按照全省的统一规则执行,没有单独制定方案的权限。2、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 1.2%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省规则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3、按照省统一方案和要求,本次调待分项合计后总额取整、计算到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