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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不安抗辩权和默示毁约有以下区别:
    1、前提条件不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以双方履行债务的时间为依据,只有先履行的一方才能行使,而且默示毁约则没有前提条件;
    2、根据不同的原因,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对方后对方财产明显减少,难以履行。违约的原因不限于财产的减少,违约的原因更为广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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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