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处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的换发、补发、换领等业务,检查和提交其他机动车驾驶执照的身体状况证明。2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驾驶证的换发、补发和换发,并查验和交验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小型残疾人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相关知识的复习。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