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县委2021年1号文,黄、李河沟村拆迁已列入前期工作计划,下步要根据县委统一部署适时启动,截止目前街道未收到确切拆迁时间。下步若出台确切拆迁时间,街道会第一时间张贴公告及时告知村民。 嘉祥县嘉祥街道回复,菜园村拆迁已列入2021年县委1号文前期工作计划。何时拆迁要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进行实施,街道暂时未收到何时拆迁的有关通知。 法律分析 根据县委2021年1号文,黄、李河沟村拆迁已列入前期工作计划,下步要根据县委统一部署适时启动,截止目前街道未收到确切拆迁时间。下步若出台确切拆迁时间,街道会第一时间张贴公告及时告知村民。 嘉祥县嘉祥街道回复,菜园村拆迁已列入2021年县委1号文前期工作计划。何时拆迁要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进行实施,街道暂时未收到何时拆迁的有关通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